服務條款

前言

為了帶給使用者更完善的服務品質,以及保障您的權益,幻想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定了會員服務條款,請詳細閱讀並同意遵守以下所有內容。另外,由於此處之條款隨時可能變更,為保障甲方的權益,敬請定期查閱!
 

會員服務條款

第一條、當事人
使用者(以下簡稱「甲方」)

幻想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宗坤;統一編號:24561868;電話:02)7723-9665;營業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9樓之5;網址:http://www.fantasyplus.game.tw;電子郵件:service@fantasyplus.game.tw,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得審閱乙方提供之本會員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全部條款內容至少三日以上。甲方如已進入乙方所提供之服務後,即同意並接受本條款內容之拘束。若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應於甲方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

第二條、本條款適用之範圍
乙方提供甲方連線遊戲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甲乙雙方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條款之約定定之。

第三條、名詞定義
本條款之名詞定義如下:
1. 連線遊戲:係指甲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經由乙方所架設之網路伺服器,使甲方得與其他不特定之多數人得同時連線進行遊戲之軟體。
2. 遊戲網站:係指由乙方為提供本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3. 遊戲管理規章:係指由乙方訂立,供為規範遊戲進行方式之規則且不影響雙方在本條款上之權利義務者。
4. 遊戲歷程:係指自甲方登入本遊戲起至登出本遊戲時止,電腦系統對甲方遊戲進行過程所為之紀錄。

第四條、服務範圍
1. 本條款所提供之服務,係由乙方提供網路伺服器,讓甲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登入進行本遊戲。但不包括甲方向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及提供上網所需之各項硬體設備。
2. 甲方購買乙方遊戲點卡啟動碼、應用程式內商品或相關產包,一經開卡、儲值後,即表示已經確認使用乙方提供各項服務之消費。存入帳號的服務點數,乙方將無法轉讓給第三人。

第五條、遊戲登錄
甲方申請使用本遊戲,得應乙方之要求,於遊戲網站登錄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甲方所登錄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時,應隨時更正之。

乙方若有為提供本服務而與甲方聯絡之必要,且甲方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原提供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乙方得於甲方提供真實資料或更新資料前,得暫停甲方遊戲進行及遊戲歷程查詢之服務。

第六條、計費標準
費率調整時(各遊戲費率請詳閱各遊戲內儲值網頁),乙方應於預定調整生效日三十日前於遊戲網站、遊戲進行中及遊戲登入頁面公告;若甲方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電子郵件者,並以電子郵件通知甲方。

本計費服務於定期或不定期臨時伺服器維護關機時間及因違反遊戲管理規章而暫時停止遊戲進行資格等均屬計費期間內,不另外扣除該段時間。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甲方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遊戲網站中登錄之儲值應依舊費率計收。

第七條、購點儲值服務
甲方瞭解甲方所購買的點數、應用程式內商品,一經本計費服務完成儲值後的點數、應用程式內商品,即表示甲方已經確認進行遊戲之消費,即表示您已經確認本服務所處理之結果,乙方無法進行恢復、轉移或退費等動作,而且被儲值點數之權利義務適用該遊戲之所有相關規定。甲方必須妥善保管個人之購點相關的帳號、卡號及密碼,對於以上的保管負全部責任,若是帳號、卡號或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時,乙方將不負責處理。若乙方無法收到甲方經由線上刷卡或各類電信業者帳單或其他不是使用現金方式購買點數卡或其他商品的費用時,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停止與該項交易相關之帳號。

第八條、本遊戲應載明之資訊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一、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二、進行本遊戲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三、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四、有提供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及中獎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五、各遊戲各客服連絡資訊。

第九條、遊戲商品與軟體之退費
您可於網路平台(Google Play及Apple Store等)免費下載、付費下載或於通路購買本遊戲之實體產包,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1.如免費下載本遊戲則您與本公司並無金錢上對價關係,本公司為免費提供您遊戲本體內容之服務,且下載後您已完整檢視遊戲商品之內容,不適用七天內向原購買處之業者請求退費。
2.如為付費下載本遊戲,則本遊戲已於網路平台提供試用功能,您得已檢視商品內容再決定是否購買,故不適用七天內向原購買處之業者請求退費。
3.如於通路購買本遊戲之實體產包,您有權利於七天內在未使用遊戲商品前提下,向原購買處之業者請求退費,本公司經銷遊戲商品之業者得於退費前,確認遊戲商品內容之完整性(退費前須保持商品內容物之完整性,包括但不限於商品序號、兌換序號、遊戲說明書、遊戲光碟及產品包裝盒) ,原購買處之業者不處理或無法處理者,由本公司依您之請求立即退費。
4. 甲方若未經乙方同意,逕行向平台商退款動作,視同詐欺行為,乙方通知甲方後,得立即終止本條款。

第十條、本條款之生效
甲方於本條款審閱期過後初次註冊帳號,進入本服務後,即推定甲方同意並接受本條款之規定。

第十一條、服務之暫停、停止與變更
於下列情形任一情形發生時,乙方有權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對因此而產生之困擾、不便或損害,本服務對甲方或第三人均不負任何責任。
1. 對本服務之相關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及施工時。
2. 發生突發性之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乙方無法提供本服務時。
4.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資料之完整安全。
如因使用者違反法令或本條款或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造成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暫停或中斷時,暫停或中斷期間之費用仍依正常標準計費。
5. 乙方不允許會員有多個帳號或同IP使用不同帳號等情況,為了維護遊戲公平性,乙方有權將會員帳號凍結。無論任何情形,就停止或更改服務或終止會員帳戶服務所可能產生之困擾、不便或損害,本服務對任何會員或第三人均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責任範圍限制
本服務依乙方既有之規劃提供對於特定使用者之特殊需求,乙方不擔保本服務將完全符合您的需求。

本服務可能因自身、其他合作或協力廠商、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或人為操作上之疏失而造成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乙方就以上情形不保證各項服務之穩定、安全、無誤、及不中斷。甲方需明白使用本服務之所有風險及可能致生之任何損害,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本服務上可能刊登商業廣告、或其它活動促銷的廣告。這些內容系廣告商或商品服務提供者所為,乙方僅提供刊登內容的媒介。使用者透過乙方或其所連結的網站所購買的服務或商品,其交易行為僅存於甲方與該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之間,與乙方無關。

第十三條、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乙方於甲方完成註冊程序後,應由甲方自行設定一組帳號及密碼;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且僅供甲方使用。甲方不得將該組帳號、密碼轉讓、交付、揭露或出借予第三人,若有違反,甲方應自行負擔因此所生之相關風險與損失。甲方就本條之帳號及密碼的保管負全責,如因保管不周而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此屬可歸責於甲方之情形,由甲方自行負責。
前項之密碼得依乙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乙方人員(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得主動詢問甲方之密碼。乙方應於本條款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甲方之帳號與電磁紀錄。
本條款非因可歸責甲方之事由而終止者,甲方於該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原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前項期限屆滿時,甲方仍未辦理續用,乙方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
甲方因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點數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乙方得不予協助處理。

第十四條、帳號與密碼之非法使用通知與處理
甲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帳號、或有帳號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接獲甲方通知後,將確認甲方身份;為證明甲方為帳號真正權利人,甲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警政或是司法單位針對上述情況的報案所開立的刑事報案受理證明以及其他乙方認為必要的證明文件,足使乙方認定甲方為該帳號真正權利人,乙方得暫停該帳號或密碼的使用權限,並提供帳號轉移的服務於甲方;該暫停使用期間將由乙方視情況決定是否延長、取消或是變更為永久封停。

第十五條、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甲方如發現帳號內虛擬道具被非法使用或遭不當移轉時,應協助乙方進行查證,甲方應附上身分證明文件、警政或是司法單位針對上述情況的報案所開立的刑事報案受理證明以及其他乙方認為必要的證明文件,足使乙方認定甲方為該帳號真正權利人。如乙方經過查證確認後,得暫時限制相關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使用的權利;該暫時限制使用期間將由乙方視情況決定是否延長、取消或是變更為永久限制使用。

如第三人未於七日內提出說明,經乙方評估後,酌情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連線遊戲使用人之限制。當有其他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乙方不負回復或補償責任。
持有第一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項之處理,乙方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乙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甲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使乙方或其他連線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三十日,以供甲方查詢。如逾電磁紀錄保存期限三十天者,恕乙方無法受理甲方之查詢申請。
甲方得以書面或網路通知乙方之客服中心申請調閱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為貳佰元,由甲方負擔。
乙方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第十七條、個人資料
關於個人資料之保護,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電磁紀錄
1. 本服務因遊戲運營過程中產生並儲存於乙方資料庫的任何資料資訊之所有電磁紀錄(包括但不限於帳號資料資訊、角色資料資訊、等級物品資料資訊等,但使用者的姓名、身份證號、電話號碼等個人身份資料資訊除外)的所有權均屬於乙方所有,甲方在按照本服務正常使用乙方網路遊戲的過程中對屬於其甲方帳號的資料資訊享有有限使用權,若因遊戲平衡性或伺服器穩定的考量,在遊戲企劃及營運上有必要時,您同意本公司限制、變更或回復帳號角色及物品等資料。
2. 非活躍、近期未曾有上線(登入) 遊戲之任何電磁紀錄的帳號,乙方有權視情況無需個別通知,將停權或清除(包括但不限於遊戲帳號角色、紀錄與相關資料及綁定的虛擬貨幣、道具)。

第十九條、連線品質
乙方各項系統設備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應於七日前於遊戲網站中公告,且於甲方登入時通知,並於遊戲進行中發佈停機訊息。如發生第十一條的任何情況時,前述七日之事前公告不適用之。
乙方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的情形。如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導致無法提供甲方服務時,乙方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對於無法提供甲方服務期間遭扣除的遊戲費用或遊戲內商品,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扣除之儲值或商品,或免收相當之遊戲費用,在無法返還時,則遞延甲方得進行遊戲之時間、或提供其合理之補償。

第二十條、系統安全
乙方應依本條款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乙方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乙方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甲方損害時,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乙方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第二十一條、本條款之變更  
乙方修改本條款時,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之,並依甲方登陸之電子郵件或遊戲內信件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本條款之變更無效。
甲方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一)甲方未為反對之表示者,乙方依條款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遊戲服務。
(二)甲方為反對之表示者,依甲方終止條款方式處理。

第二十條、遊戲管理規章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乙方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章,甲方應遵守乙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章。
遊戲管理規章之變更應依第二十一條之程序為之。  
(乙方遊戲管理規章:http://www.fantasyplus.game.tw/project/home/service.php) 

第二十三條、違反遊戲管理規章之處理
除本條款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章時,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進行中公告,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章,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

乙方依遊戲管理規章停止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日。

除構成本條款終止事由外,乙方依遊戲管理規章對甲方所為之處置,不得影響甲方依本條款應享之權利。

第二十四條、申訴權利
甲方不滿意乙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乙方依遊戲管理規章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乙方應於接獲申訴後,於十五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管理規章中明訂申訴服務電子郵件位址。
乙方反映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之申訴,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服務條款之終止及退費
甲方得隨時以書面、電子郵件或遊戲內信件向乙方申請終止本條款。
本條款終止時,乙方於扣除40%必要成本及匯款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匯款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金。但虛擬貨幣及虛擬寶物無法申請退還。
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以甲方登錄的電子郵件或遊戲內信件通知甲方後,得立即終止本條款:
(一)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二)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遊戲常態設定或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三)以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等方式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內商品。
(四)因同一事由違反遊戲管理規章達一定次數(不得少於三次)以上,經依第二十二條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
(五)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第二十六條、智慧財產權
乙方旗下遊戲的所有相關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營業秘密及其它任何所有權或權利,均屬乙方所有。非經乙方授權同意,任何人或甲方均不得對其進行擅自下載、重制、傳輸、修改、模擬、改作、編輯、展示、發行、授權、製作衍生著作、移轉或銷售,否則應負所有法律責任。如甲方未遵守本條款的上述規定,在不損害其他權利的情況下,乙方可立即終止向甲方提供產品和服務,甲方必須銷毀任何甲方獲得的上述資訊、資料、軟體或產品。乙方擁有向甲方提供網路服務過程中所產生並儲存於所屬遊戲伺服器中的任何資料資訊(包括但不僅限於帳號等資料資訊)的所有權。

第二十七條、送達
有關本條款所有事項之通知,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登錄之聯絡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前項登錄之聯絡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若有變更,甲方應即通知乙方。乙方應依變更後之地址進行送達。
乙方依甲方登錄之聯絡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所為之通知發出後,以書面通知到達甲方,或電子郵件進入甲方之電子郵件伺服器中,視為為已送達。
因甲方之故意或過失致乙方無法為送達者,乙方對甲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如甲方未登錄任何地址或電子郵件時,則乙方得以遊戲內信件通知甲方,並以乙方遊戲內信件發出時,視為已送達。

第二十八條、準據法
雙方同意關於本條款之解釋、履行與效力、或任何因本條款所生的爭議,均以發行地所在地法律為準據法。

第二十九條、管轄法院
因本條款而生之事件,雙方同意以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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